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 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 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 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 便农。敢犯令 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